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文理補習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申請書填寫須知

壹、核准登記申請須知


應填妥申請書,檢具下列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辦之:

一、設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二、補習班立案證書影本。

三、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書。



貳、變更登記申請須知

一、申請變更登記時,如有變更短期補習班處理個人資料執照所載項目,應繳回原執照正本,並經主管機關審核後,核發新照。其餘事項之變更,應檢附原執照影本一份,不換發新執照。

二、申請變更登記時,僅須填報變更情形,無須逐項填報。

三、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如有變更,應檢具變更後計畫書一份。



參、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變更登記)後,應繳納規費如下:

一、核准登記:新台幣500元。

二、變更登記費:新台幣200元。

三、發給執照費:新台幣1,000元

四、換發、補發執照費:新台幣1,000元。



肆、表格填寫說明

一、申請人基本資料

(一)補習班全名:填寫補習班全名,如為公司設立者,請填寫○○公司附設○○補習班;如補習班為連鎖性質,請填寫○○補習班○○分班。

(二)立案核准文號及證明文件:填寫立案核准文號,並檢具立案證書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補習班所在地:應同補習班立案班址。

(四)設立人姓名:應同補習班設立人(代表人)姓名,倘為外國人應填寫英文全名。

(五)設立人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填寫手機號碼、住家及班址電話以及電子郵件信箱。

(六)設立人戶籍地址:填寫補習班設立人戶籍所在地。

二、個人資料檔案名稱

請就所保有個人資料檔案,依其性質分類後填寫。如:學員資料檔案、廣告郵寄名單等。

三、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特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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