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我要刊登報紙廣告-公司清算 清算人 公告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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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公司清算登記(法院資料http://www.judicial.gov.tw/)

公司因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而解散時,應行清算
一、章程所定解散事由。
二、公司所營事業已成就或不能成就。
三、股東同意解散:(一)無限公司、有限公司:應經全體股東同意。(二)兩合公司:經無限責任或有限責任股東全體退股。(三)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四分之三以上股東出席股東會,並以出席股東表決過半數之同意,決議解散。
四、股東經變動不足公司法所定之最低人數。
五、經主管機關命令解散。
六、經法院裁判解散。

清算之登記:
壹、呈報清算人:
一、聲報人:應由清算人於就任後十五日內,向法院(民事庭)聲報。
二、應繳費用:聲請費新台幣(下同)一百三十五元及雙掛號郵票三張。
三、應檢附文件:
(一)聲報狀(請以一般司法狀紙撰寫)。
(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命令解散之公函。
(三)經濟部、建設局或台灣省政府建設廳之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資料卡。
(四)股東名冊(請載明股東姓名、所持股數)。
(五)選舉清算人之股東會議紀錄。
(六)清算人就任同意書(請載明清算人願就任之意思,清算人姓名及住居所、就任日期)。
(七)清算人就任後所造具之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
(八)前述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送經監察人審查通過之證明文件。
(九)前述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於監察人審查後,提經各股東或股東會承認之證明文件。
(十)清算人就任後,三次以上於日報之顯著部份刊登公告,催告債權人於三個月內申報債權之證明文件。

貳、清算完結:
一、清算期限:清算人應於就任後六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
二、聲報人:應由清算人於清算完結,相關表冊經各股東或股東會承認後十五日內,向法院聲報。
三、應繳費用:聲請費一百三十五元及雙掛號郵票三張。
四、應檢附文件:
(一)聲報狀(請以一般司法狀紙撰寫)。
(二)清算人所造具之清算期間收支表、損益表及清算後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收支表須詳列清算期間內之各項收入與支出,支出部份應將清償債權人之債務,繳納積欠稅捐等項目一一列明。如已繳納積欠之稅捐,並應提出納稅之證明文件)
(三)監察人審查前述簿冊之證明文件。
(四)前述簿冊於監察人審查後,提經各股東或股東會承認之證明文件。
(五)依所得稅法第七十五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辦理之清算所得申報書(須附稅捐稽徵機關之收據)。
(六)賸餘財產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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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9年*月*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解散,並選任***為清算人,清算基準日訂在民國99年*月*日,凡本公司債權人請自登報之日起三個月內攜帶同憑證前來登記(地址:*市*街*巷*弄*號,聯絡人:***,電話:*),逾期未登記者不列入清算之內,特此公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 ***啟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已於中華民國*年*月*日遭經濟部撤銷,撤銷文號字第*號,登記在案,請債權人自即日起三個月內,持債權憑證向清算人申請債權,逾期不列入清算範圍內。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啟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公告
本公司經股東會決議自民國99年*月*日起解散並選任***先生為清算人,凡本公司債權人請自登報之日起三個月內持債權憑證向清算人申報債權(地址:台北市*區*路*段*號*樓,電話02-*),逾期恕不受理,特此依法公告之。

本公司經股東會臨時會決議解散,選任***為清算人,並於民國99年*月*日就任,凡本公司債權人,請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攜帶憑證前來登記債權,逾期未申報者不列入清算範圍內,特此公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中華民國99年*月*日

公司名稱:**有限公司
本公司經股東會決議解散,選任***為清算人,並於民國*年*月*日就任,凡本公司債權人,請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攜帶憑證前來登記債權,逾期未申報者不列入清算範圍內,特此公告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廢止登記在案,凡本公司之債權人請於三個月內向本公司申報債權,特此公告。此致各債權人勝揚鋼模有限公司 清算人:江鐘基中華民國99年4月12日

本公司經股東臨時會決議解散並選任***為清算人,凡本公司之債權人請於三個月內向本公司申報債權,逾期不申報者不列入清算之內。特此公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解散登記在案,並選任***為清算人凡本公司之債權人請於三個月內向本公司申報債權,逾期不申報者不列入清算之內。特此公告。此致各債權人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凡本公司之債權人請於三個月內向本公司申報債權,特此公告。
此致 各債權人  **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人:OOO中華民國99年*月*日

****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於民國99年*月*日經濟部經授*字第0000000號函核准撤回認許登記在案,總公司於99年*月*日指派OOO先生為台灣分公司清算人,並於99年*月*日就任。
凡本公司債權人,請自登報日起三個月內攜帶憑證前來登記債權,逾期未申報者不列入清算範圍之內。清算人:OOO聯絡地址:臺北市OO路00巷0號

***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廢止登記在案,凡本公司之債權人請於三個月內向本公司申報債權,特此公告。
此 致 各債權人 **實業有限公司 清算人:***中華民國**年*月*日

**公司公告
本公司業經股東會決議自民國99年*月*日起解散並選任***為清算人,凡本公司債權人請自登報之日起三個月內攜帶同憑證前來登記,逾期未登記者不列入清算之內,特此公告。公司名稱**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公告
本公司經股東會臨時會決議解散,選任**為清算人,並於民國99年*月*日就任,凡本公司債權人,請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攜帶憑證前來登記債權,逾期未申報者不列入清算範圍內,特此公告。**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中華民國99年*月*日

新加坡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本公司於民國(下同)99年*月*日經濟部經授商字第0000000號函核准撤回認許登記在案,總公司於99年*月*日指派OOO先生為台灣分公司清算人,並於99年*月*日就任。凡本公司債權人,請自登報日起三個月內攜帶憑證前來登記債權,逾期未申報者不列入清算範圍之內。清算人:OOO聯絡地址:台北縣**市**路**號*樓

公司核准解散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文號為:*市府***字第09900*******號,登記在案,凡本公司之債權人請於三個月內向本公司申報債權,逾期未申報者不列入清算範圍內,特此公告。
此致各債權人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

**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廢止登記在案,凡本公司之債權人請於三個月內向本公司申報債權,特此公告。此致各債權人 **有限公司清算人:*** 中華民國99年*月*日

**企業有限公司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解散,並由股東臨時會決議選任***為清算人,並於民國99年*月*日就任。凡本公司債權人請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攜帶憑證前來登記債權(連絡地址:*縣*市*路*號*樓之*),逾期未申報者,不列入清算範圍之內。特此公告。
**企業有限公司清算人***